近年来,阜宁县总工会秉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工作理念,把关心爱护劳模和重视培养劳模作为工作主抓手。做到既表彰、培养和塑造劳模,又尊重、关心和爱护劳模,努力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进一步释放劳模“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强大效应。
宣传劳模事迹。阜宁县总工会充分发挥舆论的“喉舌”作用,在《阜宁日报》、阜宁电视台辟出专版(栏)定期宣传劳模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高尚精神。在《中工网》、《江苏工人报》、《盐阜大众报》等媒体推介劳模事迹33人(次)。组织劳模事迹交流会,让劳动模范现身说法,追忆自己的成长历程,感恩党和人民的培养,畅谈担当时代使命,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江淮乐地再立新功。开展劳模精神进镇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将劳模的先进事迹制作成展板巡回展出。编辑出版《阜宁工匠》、《展劳模风釆.奏时代强音》等老模、工匠先进事迹汇编1800余册发放给全县职工群众,供大家学习借鉴,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学习劳模精神、争做劳动模范的浓厚氛围。
引领劳模创新。阜宁县总工会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围绕振兴实体经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充分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劳模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管理创新、合理化建议等创新活动。积极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应用新工艺,让创造、创新、创业的激情和智慧竞相迸发、充分涌流,推动更多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目前,由各级劳模引领的创新团队获得国家创新专利达百余项。积极开展“双创双提升”活动,升级打造6个劳模创新工作室。
关心劳模成长。阜宁县总工会从多方入手,为劳模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服务。积极向各级党政组织建议,注意和优先从劳模中选拔、推荐和聘任干部;推荐和安排劳模参加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对非党的劳动模范,主动关心、重点培养,使他们早日成为党的新鲜血液;优先安排劳模参加培训和学习。主动为劳模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工作环境,不断增强劳动模范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目前,全县有36名劳模当选为省、市、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1名劳模走上了中层及以上正职岗位。
落实劳模待遇。阜宁县总工会在重要节日、纪念日都开展走访慰问劳模活动,每年春节对321名市及以上劳模按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为生活困难劳模建立补助制度,按照全总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省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通知》精神,对低收入全国劳模和省(部)级劳模按相关标准发放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对低收入劳模实行“托底”保障;认真落实全总、省总制定的《劳模疗休养五年规划》。2019年,县总先后安排各级劳模前往上海、浙江等地疗休养活动达40余人次。注重培植劳模疗休养基地,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被盐城市总工会命名为全市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
加强劳模管理。阜宁县总工会坚持每年一次对劳模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为6名全国劳模、90名省级劳模、225名市级劳模、229名县级劳模和86名各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名工匠及工匠提名者统一规范了《劳模档案信息一览表》、《劳模统计表》,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积极恢复和重建县劳模协会,进一步强化对劳模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劳模培训、教育、监督考核机制,积极探索、稳步推行劳模动态管理办法,激励和鞭策广大劳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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