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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文
主动开展监督评估 及早排查化解矛盾隐患
2018-07-13  作者:

一、案情简介

2017年,A县总工会对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欠薪监督排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工资发放方面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不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由于用工淡旺季特点明显和贷款回笼慢等原因,多年来这家企业一直采取遇农忙或孩子上学需要时,适当预付生活费、春节前集中结清工资的方式;二是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旺季加班现象严重,以实行计件工资为借口,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该企业是一家乡镇出口外贸企业,现有职工82人,均为当地农民工。这种工资支付方式明显侵犯了职工合法权益,且一旦遇到经营困难、老板跑路或资金不能回笼的情况,容易引发数额较大的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拖欠事件。

二、监督处理情况

县总工会迅速联合企业所属的镇工会,对该企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用工风险监督评估。一方面指出其现行工资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并告知企业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增加的违法成本。风险评估结束后,向该企业发放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尽快整改到位。同时,选取身边的劳动违法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发放给该企业,并安排该企业负责人参加镇里举办的培训班,向其宣传《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会的提醒、督促下,当年该企业与所有农民工全部结清工资,并补偿了半年的加班工资。企业负责人还承诺,从2018年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只要加班就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为防止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镇总工会还建议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专用账户,并联合镇派出所、镇劳动所每月对其进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2018年县总工会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开展欠薪督查回头看时,该企业已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且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三、推荐理由

工资发放采取平时部分支付、年底集中支付,以实行计件工资为名,不发放加班工资等违法现象,在乡镇企业还比较普遍,如遇市场不景气、贷款不能及时回笼、老板跑路等,极易引发劳动争议,甚至酿成职工群体性事件。乡镇(街道、园区)等基层工会,积极主动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摸清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放和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这样才能把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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