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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2017-09-14  作者:

6月25日刘某到王朝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工作,任保安及消防,月工资2300元,工作认真,被评为优秀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加班加点,每月只休息四天,请求:1、支付经济补偿金11500元;2、支付2014年10月-2015年10月份公休加班费4245.6元;3、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884.5元。王朝家居广场有限公司辩称:1、刘某系主动辞职,无经济补偿金;2、加班工资已支付,综上,请求驳回刘某请求。


本案经调解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裁决王朝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刘某双休日加班工资3988.4元,法定节假日工资884.5元,合计4872.9元;因刘某书面以身体不适而辞职,故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请求,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支持。


点评:王朝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属于服务性行业,职工人数少,且流动性大,故没有成立独立工会。工会应加大行业工会的建设力度,扩大服务范围,加强法制宣传,进行劳动法律监督,减少不必要的劳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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