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级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工作,对县(市、区)工会经费的收、解进行指导;负责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编制和县(市、区)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的审核;指导市直基层工会和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会财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人员工资和各种基金的发放、调整入账工作;承办和管理政府拨款。
联系电话:0515-8832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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